漂亮下台的離職藝術

漂亮下台的離職藝術
本文最後修訂日期:2024 年 3 月 20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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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現在的案子還沒結束提離職是不是不大好?」

「部門只剩下我一個,要是離開主管會超慘,怎麼辦?」

「老闆加我薪耶!但我還是想走,要怎麼說?」

「他們說兩個月後才能離開,新公司要我一個月後報到?」

「主管都不跟我談,怎麼離職啊???」

「老闆對我超好,實在不知道該怎麼開口…..」

你也有過這樣的困擾嗎?我曾協助無數人提離職,最近剛好又幫一個朋友準備離職,提供一些基本知識給大家參考。

要想什麼理由?要先跟誰說?要口頭還是要書面?要鋪成還是直接?有時做足了準備卻還是有可能不盡完善。此篇,我們來談談離職應有的「知識」與「態度」。

如何在制度下,兼顧情面又有道理、令人無法說不的三大重點

合法、合理、合情

合法-你一定要知道的權益

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其離職預告期間為:

一、繼續工作 3 個月以上 1 年未滿者,於 10 日前預告之。

二、繼續工作 1 年以上 3 年未滿者,於 20 日前預告之。

三、繼續工作 3 年以上者,於 30 日前預告之。

所以,最長就是一個月。若公司硬要留你,是不合乎法律規定的喔!同理,公司要資遣也要按照這個規定,預告日期期間都還是要算薪水的。

怎麼樣算你提出離職的第一天?法條上沒有仔細說怎麼樣才算,有人說口頭就算,也有人說一定要有書面。

最保險的作法就是一定要有『證據』,避免對方不認帳及保護自己,但盡量不要用訊息、通訊軟體,一定要用公司 E-mail 或紙本書面。

大公司有 HR 部門一定要填寫離職單。

遇過比較複雜的狀況是,員工跟主管提了離職主管也答應了,HR 一週後才收到離職單,HR 凹員工說從收到離職單的那一天才開始算,因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是一週前就提離職。

原則上員工提出的第一天就算,若當時有 E-mail 就是最基本的證據,可家有家規,不想落人口舌還是多瞭解一下公司規定是什麼。但一定要記住 勞基法 > 公司規定。

合理-人人都該知道的職場倫理

人的問題總是比較複雜,因此流程就非常的重要,首先一個要離職的人最忌諱先跟身邊的同事預告,既影響工作氛圍與又可能打擊士氣。

所以你若有離職念頭,找個資深的前輩討論不為過,但就僅止於此就好。

一旦下了決定,第一個最先告知的一定是上司,提完離職後保持低調,讓上司/老闆 決定何時宣布,自己可以針對工作上直接相關,有交接需要的同事做準備。

這麼做才不會影響組織運作,避免影響同事及相關人士的工作情緒。交接時要注意好上下左右相對應的人,該要交接交代的事項要列得清楚,若有很多細節無法一一寫下,也一定將可以詢問的人或查詢的資源做好。

不然離職後還要一直分神處理前公司的事情,對老東家新東家及自己都很不好。

從提離職的第一天到離職當天就算都交接完了,還是要主動協助同事或主管,做好一個完美的轉身下台,來日就還能夠再續前緣。

我就有碰過人選都離職兩年了,前主管換到業界很棒的公司,跑來邀請他加入團隊的美事,其中的關鍵是他離職時負責任到最後一刻的表現。

合情-怎麼說比說什麼還重要

俗話說「先談心情再談事情」。通常一個人決心要離職,不是遇到的問題無法解決/忍受,就是有更符合身涯規劃的機會(錢不到位或心委屈了);你真實的理由是什麼?

離職「一定不舒服」,所以你做好準備了嗎?還是只是想要調薪升遷談條件?我建議「不要用離職來談條件」,這只會讓彼此有心結以及未來對忠誠度的質疑,所以請確定自己已經決心要離職。

而離職這種事情沒有對錯,只有有沒有「好好說再見」,感覺絕對比流程、法條重要。因此,不論你覺得如何不開心或委曲,維持有禮貌的說再見,都是為自己留名聲留後路。

當你跟老闆/直屬主管 正式提出離職時,對方通常有四種反應:

1. 『好,祝福你!』

不用難過,就開心的加入新東家吧!此時回應「謝謝老闆的照顧,我會在X天內做好交接」。

2. 『你再回去想想』

這叫拖延戰術,建議千萬不要回去想想,而是堅定的再次表達離職決心:「真的很感謝老闆,但我已下了決定,回去多想幾天也只是浪費公司的資源跟時間,為了不影響組織運作,我們還是盡快安排交接,您覺得如何?」

3. 『為什麼想離開?』

多數老闆不是真的要聽離職理由,而是在找留人的方法。畢竟找一個員工要花費的心力與成本可不低,他問你是在確定你真心想走還是有機會留下。

此時,立場一定要堅定「老闆,我真的是基於個人的規劃考量,也想得很清楚了,與其花時間探討原因,不如專注將現有的工作做好交接,維持運作的順暢,對公司才是最好的。」

4. 各種慰留說法

『我正打算年底要調整你升為主管….』

『公司現在正是用人之際,你離開對公司影響很大….』

『都這麼多年了,你的功勞不少,我可以馬上幫你加薪….』

此時一定要重申離職的決心「真的很感謝主管的看重,也請相信這是我深思熟慮後的決定,若我要的是更好的條件,應該直接跟你說,而不是用離職的方式;所以我們更該把重點放在手上的任務該如何做妥善的安排,才不會影響公司的運作。」

你會發現,我們沒有教你該怎麼找理由。

因為,任何理由都不重要,你的決心才是最重要的。

既然理由不重要那未來去哪也不該是離職的重點,所以不要模糊了焦點。

以上我們從「法」先了解知識層面,再到「理」的部分切入職場倫理,最後講「情」回歸根本就是「堅定原則」。

按重要順序情>理>法,不論大公司小公司,怎麼離得漂亮真的需要智慧,尤其在這年輕人平均一生可能會換 10 次以上工作的時代,做好離職準備與心態的調整真的很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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